产 品 销 售 合 同
供方(出卖人): 条约编号:
需方(买受人): 签订所在:
签订工夫:
为明白两边责任,确保条约顺遂实行,经两边协商,告竣如下共鸣:
一、 产品称号、型号、数目、供货工夫及数目
标的物称号 |
规格型号 |
数目 |
单 价 |
总 金 额 |
交提货工夫及数目及条约实行条件 |
|
|
|
|
|
|
注: |
算计金额:人民币(大写):万仟佰元整。 |
二、 付款及交货方法:
1. 买方以现金或电汇方法预支所有货款给卖方指定帐号:
2. 卖方确认买方所有货款到帐后,发放箱单给买方;
3. 买方自行委托车队至卖方指定场站提箱,放箱单须盖提箱车队的副本公章。
三、 两边的责任与任务:
1. 卖方包管其提供的集装箱泉源正当,切合IICL(国际集装箱出租商协会)之Cargo Worthy(适货)尺度:不见光、不漏水,箱门关合正常,合适出口适航。
2. 买方提箱时须反省箱况,在进场站前,如发明箱子不适货,卖方有任务维修至适货尺度或收费互换为适货尺度的集装箱;如买方提箱进场站后呈现题目,卖方概不卖力。
3. 买方应在购箱14日内或两边商定的并表现在放箱单上的限期内提箱,不然买方将自行承当超期堆存用度。
4. 卖方依照买方提供的电子邮件地点[电子邮件地点] 或传真号码[传真号码] 发放箱单,买方须妥善保管放箱单及放箱单编号信息,制止外泄。
四、 本协议自甲、乙两边具名之日起实行,传真件无效。未尽事件,两边协商办理。
五、别的事变阐明:
供方(出卖人):
单元称号:
单元地点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署理人:
德律风:
传真:
开户行:
账号: |
需方(买受人):
单元称号:
单元地点:
法定代表人:
委托署理人:
德律风:
传真:
税号: |
包办人: |